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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事项

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设置、调整或停办审批
  • 办事指南
全部指南 适用范围 | 事项名称和代码 | 审批条件 | 申请材料 | 审批期限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咨询途径 | 投诉渠道 | 决定公开 |
适用范围
事业、其他组织
事项名称和代码

事项名称: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设置、调整或停办审批

代   码:5040

审批条件

1)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应有健全的领导管理机构,配备较高政治素质、熟悉教学业务、具有大学文化水平、管理能力较强的专职领导干部,并根据需要设置精干的教学、行政、后勤等办事机构。广播电视大学举办成人中等专业教育应设中专部;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举办函授教育应有专设机构。

2)应有一支以专业教师为骨干、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专任教师应具有与职务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和业务能力,胜任教学工作。专业课教师应熟悉专业实践。兼任教师的聘任应保证质量并保持相对稳定。专任教师应按学校的规模、办学形式和专业设置的需要配备。建校时专任教师与学员的比例如下:全日制的(脱产学习)成人中等专业学校为115左右,业余的成人中等专业学校为130左右,中等函授教育为135左右,广播电视中等专业学校每一专业也应配备与教学需要相适应的专任教师。广播电视中等专业学校和函授中专教育机构,应在学员相对集中的地区或单位,设立广播电视教学班或函授辅导站,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适应教学需要的辅导教师。

3)独立设置的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应具有连续招生的条件。各类在校学生数应在400人以上。开设专业不少于两个。应有与学校规模和任务相适应的固定校舍。有适应教学需要的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验室和实习场所。农民中等专业学校还应有一定的生产实习基地。广播电视中等专业学校和中专函授教育机构,应具有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规定的实验条件,并保证必要的实习条件。

4)学校所需的经费应有稳定的来源和切实的保证。应有健全的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制度、教学管理制度、学籍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等。

申请材料
《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备查登记表》及相关佐证材料
审批期限
所有材料受理截止期后的二个月
收费依据及标准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咨询途径

(一)窗口咨询

地址:奉贤区南桥镇古华路758号204室

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电话咨询

电话:021—37597026

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投诉渠道
(1)窗口投诉和信函投诉:
  奉贤区教育局纪监审计执法科、奉贤区教育局信访办
  地址:奉贤区南桥镇古华路758号三楼307办公室
  地址:奉贤区南桥镇古华路758号区教育局信访办
  邮编:201400

 

(2)电话投诉:021—37597032、021—37597033(纪监审计执法科);021-37597020(信访办)
决定公开
审批机构对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设置、调整或停办审批完成后将通过政府网站或者其他方式向社会公示。